東九龍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 banner

工程簡介

擬建的東九龍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全長約 7 公里,包含高架道路段及隧道段,設有 9 個高架車站和1個車廠,包括位於現有港鐵彩虹站及油塘站附近擬建的2 個車站,以及服務彩雲、順利、順安、秀茂坪、寶達、馬游塘、藍田北等地區擬建的 7 個車站和位於馬游塘的車廠。

東九龍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的擬建走線 (請按此)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
HYRD 1/2026 (BP)

採購部門
路政署

項目
東九龍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

詳情
項目包括為東九龍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系統」)進行融資、設計、建造、測試和運作,以及在20年的專營期期間營運和維修系統。主要範疇包括:

  1. 設計及建造土木及機電工程,其中範疇包括:
    • 長約 6 公里的高架路段,連接彩虹東至油塘東、途經觀塘北部上坡地區;
    • 長約 1 公里的隧道,貫穿在藍田公園及碧雲道之間的五桂山;
    • 9 個車站,包括彩虹東、彩雲、順利、順安、秀茂坪、寶達、馬游塘、藍田北及油塘東,以及相關行人連接設施;
    • 位於馬游塘的車廠;
    • 附屬建築物,包括隧道段的通風大樓及緊急救援通道;
    • 系統設施,包括信號系統、營運控制和監測設施、充電設備、乘客設備,以及收費系統等;以及
    • 附屬土木、土力、環境美化、道路及排水工程、水務工程、機電裝置、重置受擬議工程計劃影響的設施,以及環境緩解措施。
  2. 供應系統設施,包括列車組件及相關設備;
  3. 安裝、測試及運作系統;以及
  4. 營運及維修系統。

工程預計於 2027 年展開,以期於 2033 年或之前竣工和通車。政府預計將向中標者(專營公司)授予為期 20 年的專營權,以設計、建造、營運及維修該系統。專營權將包括容許專營公司收取車費的權利。當專營期結束時,整個系統將會無償轉交政府。政府將以私人協約方式及象徵式地價將位於馬游塘的車廠用地、由啟德第3E區1號及2號用地組成的啟德用地,以及位於茶果嶺道鄰近觀塘道的茶果嶺道用地(上述三幅用地統稱「用地」)的物業發展權授予專營公司,以提供財務資助推展項目。投標者須建議一筆向政府支付的固定金額以換取系統專營權及該些用地的物業發展權。

東九龍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走線圖

東九龍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獲批方案

索取招標文件
有意索取招標文件的公司,必須在此網頁下方下載申請表格。已填妥及蓋有公司印章的申請表格須經電郵 sgmtsek@hyd.gov.hk 交回路政署。 路政署在確認收妥相關資料後,將透過在申請表格上所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聯絡申請招標文件的公司以領取招標文件。

聯絡人
朱敦瀚先生
總工程師/鐵路拓展2-1

路政署鐵路拓展處
九龍觀塘鴻圖道五十三號
One Sky Parc 十八樓

電話號碼 : (852) 3521 0525
傳真號碼 : (852) 3521 0016
電子郵件 : sgmtsek@hyd.gov.hk

截標日期/時間
2027年3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時

遞交投標書
投標者須在信封面清楚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並須於2027年3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把投標書放入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地下公眾入口大堂的「政府總部投標箱」內。投標者必須在截標時間前把投標書放入本招標公告中指定的投標箱(「指定投標箱 」)內。逾期遞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標箱的投標書,概不受理。

在下列情況下,截標日期可能會延遲:

  • 若截標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懸掛,或政府公布的「極端情況」生效,截標時間會延至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除下,或當時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政府公布的「極端情況」取消後首個工作天中午12時。星期六並不屬於工作天。關於「極端情況」的公布事項會在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網頁(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宣布。
  • 如在截標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的任何時間內,前往指定投標箱所在地點的公眾通道受阻,政府會宣布延遲截標日期及時間,直至另行通告。待通道受阻情況獲消除後,政府會盡快公布所延遲的截標日期及時間。公布事項會在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網頁(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宣布。

注意事項

  1. 有興趣並具有能力履行此項目的相關公司(包括發展商、承建商、系統營運商及系統供應商等)可申請索取招標文件。
  2. 是次招標採用公開招標。現邀請滿足招標文件內詳列的參與條件的本地公司及非香港公司參與投標。投標者本身,或至少有一名股東(或股東的直接母公司)須符合以下資歷及招標文件所列的其他參與條件:
    • 自截標日起計的過往十五(15)年內,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區擁有至少連續五(5)年營運陸上公共交通系統的經驗,且有關公共交通系統的平均每日乘客量為至少40,000人次。
  3. 申請索取招標文件的公司須於申請表格內提供公司的資料及蓋上公司印章,以資識別。如有需要,路政署可能會要求申請索取招標文件的公司就其業務範圍提供補充資料。如申請索取招標文件的公司未能提供足夠資料,路政署或無法處理有關申請。所收集的資料,均用作處理索取招標文件的申請。
  4. 申請索取招標文件的公司成功提交申請表格後,將會收到由系統自動發出的回覆電郵。如 閣下於兩個工作天內仍未收到相關回覆電郵,請以電郵與路政署聯絡(電郵地址:sgmtsek@hyd.gov.hk)。
  5. 路政署在確認收妥相關資料後,將透過在申請表格上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聯絡申請索取招標文件的公司以安排領取招標文件。請確保所有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及完整性。路政署將不承擔任何由於提供不準確或不完整的資料而引致的通訊與聯絡問題和責任。
  6. 申請索取招標文件的公司不得向授權人士以外的任何人士披露此招標文件或特區政府為此目的向申請索取招標文件的公司提供的任何資料(包括任何圖紙、規格、文件、設計、材料)。向任何授權人士進行的任何披露均應嚴格保密,並應以「需要知道」為基礎,以及僅在為準備及提交投標書所需的範圍內進行。
    就本注意事項而言,授權人士是指任何(i)申請索取招標文件的公司員工、代理人、合夥人、顧問以及參與本次投標工作的任何其他人員;(ii)申請索取招標文件的公司的潛在合作方(例如:合營企業、聘用專家/分判商等);及(iii) 上述第(ii)項所指的潛在合作方的員工、代理人、合夥人、顧問以及參與本次投標工作的任何其他人員。
  7. 申請表格中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處理申請索取招標文件。在處理與上述目的相關的資料時,可能會披露給相關政策局/部門及其顧問。申請索取招標文件的公司有權查看和更正在申請表格中提供的個人資料。此類申請可透過電子郵件(電郵地址為:sgmtsek@hyd.gov.hk)以書面形式向路政署提出。
  8.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包括投標價最高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評分計劃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
  9.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10. 是次招標的結果,將在互聯網上公布。請參閱:https://pcms2.gl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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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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