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简介
拟建的东九龙智慧绿色集体运输系统全长约 7 公里,包含高架道路段及隧道段,设有 9 个高架车站和1个车厂,包括位于现有港铁彩虹站及油塘站附近拟建的 2 个车站,以及服务彩云、顺利、顺安、秀茂坪、宝达、马游塘、蓝田北等地区拟建的 7 个车站和位于马游塘的车厂。
东九龙智慧绿色集体运输系统的拟建走线 (请按此)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YRD 1/2026 (BP)
采购部门
路政署
项目
东九龙智慧绿色集体运输系统
详情
项目包括为东九龙智慧绿色集体运输系统(「系统」)进行融资、设计、建造、测试和运作,以及在20年的专营期期间营运和维修系统。主要范畴包括:
- 设计及建造土木及机电工程,其中范畴包括:
- 长约 6 公里的高架路段,连接彩虹东至油塘东、途经观塘北部上坡地区;
- 长约 1 公里的隧道,贯穿在蓝田公园及碧云道之间的五桂山;
- 9 个车站,包括彩虹东、彩云、顺利、顺安、秀茂坪、宝达、马游塘、蓝田北及油塘东,以及相关行人连接设施;
- 位于马游塘的车厂;
- 附属建筑物,包括隧道段的通风大楼及紧急救援通道;
- 系统设施,包括信号系统、营运控制和监测设施、充电设备、乘客设备,以及收费系统等;以及
- 附属土木、土力、环境美化、道路及排水工程、水务工程、机电装置、重置受拟议工程计划影响的设施,以及环境缓解措施。
- 供应系统设施,包括列车组件及相关设备;
- 安装、测试及运作系统;以及
- 营运及维修系统。
工程预计于 2027 年展开,以期于 2033 年或之前竣工和通车。政府预计将向中标者(专营公司)授予为期 20 年的专营权,以设计、建造、营运及维修该系统。专营权将包括容许专营公司收取车费的权利。当专营期结束时,整个系统将会无偿转交政府。政府将以私人协约方式及象征式地价将位于马游塘的车厂用地、由启德第3E区1号及2号用地组成的启德用地,以及位于茶果岭道邻近观塘道的茶果岭道用地(上述三幅用地统称「用地」)的物业发展权授予专营公司,以提供财务资助推展项目。投标者须建议一笔向政府支付的固定金额以换取系统专营权及该些用地的物业发展权。
东九龙智慧绿色集体运输系统获批方案
索取招标文件
有意索取招标文件的公司,必须在此网页下方下载申请表格。已填妥及盖有公司印章的申请表格须经电邮 sgmtsek@hyd.gov.hk 交回路政署。 路政署在确认收妥相关资料后,将透过在申请表格上所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络申请招标文件的公司以领取招标文件。
联络人
朱敦瀚先生
总工程师/铁路拓展2-1
路政署铁路拓展处
九龙观塘鸿图道五十三号
One Sky Parc 十八楼
电话号码 : (852) 3521 0525
传真号码 : (852) 3521 0016
电子邮件 : sgmtsek@hy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2027年3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时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须在信封面清楚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并须于2027年3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 」)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在下列情况下,截标日期可能会延迟:
-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悬挂,或政府公布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星期六并不属于工作天。关于「极端情况」的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新闻公报网页(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宣布。
- 如在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定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延迟截标日期及时间,直至另行通告。待通道受阻情况获消除后,政府会尽快公布所延迟的截标日期及时间。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新闻公报网页(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宣布。
注意事项
- 有兴趣并具有能力履行此项目的相关公司(包括发展商、承建商、系统营运商及系统供货商等)可申请索取招标文件。
-
是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现邀请满足招标文件内详列的参与条件的本地公司及非香港公司参与投标。投标者本身,或至少有一名股东(或股东的直接母公司)须符合以下资历及招标文件所列的其他参与条件:
- 自截标日起计的过往十五(15)年内,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拥有至少连续五(5)年营运陆上公共交通系统的经验,且有关公共交通系统的平均每日乘客量为至少40,000人次。
- 申请索取招标文件的公司须于申请表格内提供公司的资料及盖上公司印章,以资识别。如有需要,路政署可能会要求申请索取招标文件的公司就其业务范围提供补充资料。如申请索取招标文件的公司未能提供足够资料,路政署或无法处理有关申请。所收集的资料,均用作处理索取招标文件的申请。
- 申请索取招标文件的公司成功提交申请表格后,将会收到由系统自动发出的回复电邮。如 阁下于两个工作天内仍未收到相关回复电邮,请以电邮与路政署联络(电邮地址:sgmtsek@hyd.gov.hk)。
- 路政署在确认收妥相关资料后,将透过在申请表格上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络申请索取招标文件的公司以安排领取招标文件。请确保所有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路政署将不承担任何由于提供不准确或不完整的资料而引致的通讯与联络问题和责任。
- 申请索取招标文件的公司不得向授权人士以外的任何人士披露此招标文件或特区政府为此目的向申请索取招标文件的公司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任何图纸、规格、文件、设计、材料)。向任何授权人士进行的任何披露均应严格保密,并应以「需要知道」为基础,以及仅在为准备及提交投标书所需的范围内进行。就本注意事项而言,授权人士是指任何(i)申请索取招标文件的公司员工、代理人、合伙人、顾问以及参与本次投标工作的任何其他人员;(ii)申请索取招标文件的公司的潜在合作方(例如:合营企业、聘用专家/分判商等);及(iii)上述第(ii)项所指的潜在合作方的员工、代理人、合伙人、顾问以及参与本次投标工作的任何其他人员。
- 申请表格中提供的个人资料将用于处理申请索取招标文件。在处理与上述目的相关的资料时,可能会披露给相关政策局/部门及其顾问。申请索取招标文件的公司有权查看和更正在申请表格中提供的个人资料。此类申请可透过电子邮件(电邮地址为:sgmtsek@hyd.gov.hk)以书面形式向路政署提出。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投标价最高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 是次招标的结果,将在互联网上公布。请参阅:https://pcms2.gld.gov.hk/。